NEWS
新闻资讯
新闻资讯
当前位置:首页 >> 新闻资讯 >> 行业新闻

四川达州通川区:加快推动关键核心零部件产业化,最高给予1500万元奖励

近日,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征求《通川区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及推 广应用行动方案(2024-2027年)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建议的公告。

据悉,该公告内容明确指出:

1、总体目标:到2027年,形成氢能“制-储-运-加-用”全产业链生态体系全面发展格局。

2、探索建立覆盖发电用燃料电池电堆性能测试、环境适应性(高海拔、低温)测试方法、分布式电站燃料电池系统技术规范、液态和固态储氢系统检验检测、加氢站泄露及检测等领域管理标准,以标准促进技术创新转化,推动氢能产业快速发展。

3、加强氢能领域高层次人才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,拓展人才引进通道,积极引进国内外氢能领域“高精尖缺”人才团队。

4、对通川区氢能领域工业企业新获批和认定的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、工业设计中心、重点(工程)实验室和工程(技术)中心的,除国家、省、市奖励外,另行分别给予50万元、30万元、8万元的奖励。企业新建氢能领域院士(专家)工作站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,给予10-200万元资助。我区氢能领域企业与高校、科研院所在我区建设氢能产业技术研究院,给予300万元的启动资金补助。

5、对入驻的氢能领域企业,新建厂房、设备投资达5000万元以上,按其不超过生产厂房(不含土地款及土地整理费用)实际投资额3%的标准一次性给予补助,每户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。对入驻标准厂房的氢能企业或机构,三年之内升规入统的企业,自租赁之日起5年内,租赁费用全额补助3年,减半补助2年,同时根据项目质量,按不超过实际装修费用的50%,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装修补贴。租赁期满后,企业可优先按市场价续租或购买。

6、对在通川区建设的中试基地或中试生产线,单个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;对在我区建设的产业化项目,单个项目给予最高1500万元奖励。

7、对新采购的专用牵引车、货物转运车、工程机械、矿山机械等氢能装备给予最高每台10万元补助;对在公共交通、应急救援等氢能装备给予最高每台8万元补助。

全文如下:

达州市通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征求《通川区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及推广应用行动方案(2024-2027年)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建议的公告

为深入贯彻国家、省氢能产业规划部署,推动通川区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,我局收集了京津冀、上海、深圳、四川省级政策等全国多地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相关政策,结合通川实际,起草了《通川区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及推广应用行动方案(2024-2027年)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,如有意见或建议,请于2024年6月28日前,以函告或电告等形式向通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反馈。

联系人:达州市通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,联系电话:0818-2393309,邮箱:923195204@qq.com。

地址:达州市通川区柴市街80号。

附件:1.通川区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及推广应用行动方案

(2024-2027年)(征求意见稿)

2.《通川区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及推广应用行动方案

(2024-2027年)(征求意见稿)》政策解读

附件1:

通川区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及推广应用行动方案(2024-2027年)(征求意见稿)

氢能是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用能终端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载体,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发展方向。为助力实现碳达峰、碳中和目标,构建清洁低碳、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,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,促进我区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四川省进一步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及推广应用行动方案(2024—2027年)》,因地制宜把氢能作为全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内容,推动通川氢能全产业链发展,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总体目标

以跻身全省氢能产业发展第一方阵为目标,全力打造达州市氢能发展标杆主城区,实现通川氢能产业的跨越式发展。大力推动招引氢能产业相关企业落户通川,建设加氢站,逐步完善氢能基础设施,推广氢能在氢燃料电池汽车、工程机械、交通运输、分布式发电等领域的示范应用。到2027年,形成氢能“制-储-运-加-用”全产业链生态体系全面发展格局。

二、主要措施

(一)构建氢能产业科技创新体系

1、加大创新人才引培。加强氢能领域高层次人才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,拓展人才引进通道,积极引进国内外氢能领域“高精尖缺”人才团队。强化与川内、周边市(州)高等院校、市内职业院校对接,推动川东北氢能现代产业学院建设,加强相关学科专业设置,培养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及产业工人队伍。

2、加强标准体系建设。鼓励我区企业、院校、科研院所积极参与氢能领域国际、国家、行业和团体标准制定。探索建立覆盖发电用燃料电池电堆性能测试、环境适应性(高海拔、低温)测试方法、分布式电站燃料电池系统技术规范、液态和固态储氢系统检验检测、加氢站泄露及检测等领域管理标准,以标准促进技术创新转化,推动氢能产业快速发展。

3、支持创新载体建设。对我区氢能领域工业企业新获批和认定的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、工业设计中心、重点(工程)实验室和工程(技术)中心的,除国家、省、市奖励外,另行分别给予50万元、30万元、8万元的奖励。企业新建氢能领域院士(专家)工作站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,给予10-200万元资助。我区氢能领域企业与高校、科研院所在我区建设氢能产业技术研究院,给予300万元的启动资金补助。

(二)打造氢能产业集群

1、大力推进招商引资。强化以商招商、以链招商、靶向招商,加快引进一批氢能领域高水平创新型企业、服务机构和产业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项目。支持民间资本在我区建设氢能领域专业孵化平台及“园中园”,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。对招引入驻我区的世界500强、国内500强、央企、上市公司和国内氢能行业龙头企业,落地并达到合同约定发展水平的,按固定资产投资额、产销贡献、纳税情况等给予“一企一策”的专项支持。

2、支持企业加大固定投资力度。对入驻的氢能领域企业,新建厂房、设备投资达5000万元以上,按其不超过生产厂房(不含土地款及土地整理费用)实际投资额3%的标准一次性给予补助,每户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。对入驻标准厂房的氢能企业或机构,三年之内升规入统的企业,自租赁之日起5年内,租赁费用全额补助3年,减半补助2年,同时根据项目质量,按不超过实际装修费用的50%,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装修补贴。租赁期满后,企业可优先按市场价续租或购买。

3、加快推动关键核心零部件产业化。支持氢能领域企业围绕制、储、运,燃料电池核心材料和零部件,备用电源等氢能应用重点领域研发和产业化。对在我区建设的中试基地或中试生产线,单个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;对在我区建设的产业化项目,单个项目给予最高1500万元奖励。

(三)扩大推广应用

1、扩大氢能应用场景。支持辖区从事公共交通、城际货运、冷链物流、机场专线、城市渣土转运、工程建设、矿山开发等领域企业进一步扩大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。对新采购的专用牵引车、货物转运车、工程机械、矿山机械等氢能装备给予最高每台10万元补助;对在公共交通、应急救援等氢能装备给予最高每台8万元补助。鼓励辖区企事业单位、公共交通、景区、工业园区、高校等场景试点氢燃料电池两轮车推广应用。

2、推进氢工业推广应用。拓展绿氢作为原料在冶金、建材、化工等领域的应用,综合考虑氢能替代在技术发展、氢气使用成本、冶金水泥等行业市场环境等因素,支持企业合理有序开展氢还原代替碳还原、绿氢替代灰氢等技术示范项目,推动冶金行业低碳转型,促进可再生能源与化工行业融合。激励企业扩大海外市场份额,鼓励辖区内企业生产的氢能两轮车、无人机等出口海外市场,按照出口数量予以适当物流补贴。

3、因地制宜开展氢供能应用。围绕电、热、氧多元化需求,开展一批氢能民生示范工程,推进可再生能源与氢能耦合发展,实现水风光就地制氢制氧、供热发电。鼓励在产业园区、旅游景区等区域开展分布式氢能发电、氢能备用电源、园区风光氢储微网供能、虚拟电厂示范,打造氢能零碳园区和示范小区。结合“迎峰度夏(冬)”、抢险救灾等需求开展氢能应急电源、备灾电源示范应用。

4、加快建设加氢基础设施。综合考虑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,坚持以需定供原则,统筹布局加氢站,有序推动全区加氢网络建设,保障氢能示范应用的用氢需求。加快出台加氢站(含制氢加氢一体站、综合能源站)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和审批流程。结合产业布局和应用体系,在辖区内高速公路纵横联通、矿山、产业园区等应用场景丰富地区,鼓励规划布局改造建设一批加氢站、制氢加氢一体站和油气电综合能源站。

5、健全安全监管机制。围绕氢能“制-储-运-加-用”全产业链环节,制定氢能产业安全管理办法。积极利用互联网、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,及时预警氢能生产储运装置、场所和应用终端的泄漏、疲劳、爆燃等风险状态,有效提升事故预防能力。加强应急能力建设,研究制定氢能突发事件处置预案、处置技战术和作业规程,及时有效应对各类氢能安全风险。

三、组织保障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研究建立氢能产业链工作机制,组建产业强链工作专班,统筹各部门工作,协调解决氢能产业发展中跨区域、跨领域和跨部门的重大问题,加强对氢能产业领域重大问题研究,推进氢能产业链高质量发展。区级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,根据自身职能,细化政策措施,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。

(二)夯实安全责任。区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监管工作,强化氢气制储运加用各环节安全风险意识,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从源头上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。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,推进涉氢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,涉氢企业和设备的主要负责人及用户是安全第一责任人,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日常管理,强化安全培训和不定期检查确保生产运营安全。

本行动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,有效期4年。省级、市级同类型政策不可重复享受,实施期间如国家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,我区将适时对相关条款进行调整。国家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。

附件2:

达州市通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《通川区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及推广应用行动方案(2024-2027年)(征求意见稿)》政策解读

一、起草背景及依据

为推动招引氢能产业相关企业落户通川,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,构建清洁低碳、安全高效的氢能产业,因地制宜把氢能作为通川区发展新质生产力,推动通川氢能全产业链发展,助推通川传统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,实现碳达峰、碳中和目标。

根据《四川省进一步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及推广应用行动方案(2024-2027年)》,参考《深圳市氢能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(2024-2025年)》《北京市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(2021-2025年)》《江苏省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(2024-2035年)》等全国多地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相关政策,经区经信局研究,结合通川实际,起草了《通川区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及推广应用行动方案(2024-2027年)(征求意见稿)》。

二、起草过程

《通川区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及推广应用行动方案(2024-2027年)(征求意见稿)》该方案已向区委组织部人才办、通川经开区、区财政局、区自然资源局、区人社局、区教育局、区科技局、区交运局、区应急管理局、区住建局、区发改局、区投促中心、区文旅中心13个区级相关部门征求修改意见。

三、主要内容

(一)明确总体目标

大力推动招引氢能产业相关企业落户通川,建设加氢站,逐步完善氢能基础设施,推广氢能在氢燃料电池汽车、工程机械、交通运输、分布式发电等领域的示范应用。到2027年,形成氢能“制-储-运-加-用”全产业链生态体系全面发展格局。

(二)明确主要措施

在构建氢能产业科技创新体系,打造氢能产业集群,扩大推广应用等方面明确了政策支持详细事项,在安全监管机制明确了要求。

(三)明确组织保障

主要是在加强组织领导、细化部门职责、夯实安全责任等方面明确了要求。



×
添加微信好友,了解更多产品

点击复制微信号

微信号:CHE-EXPO

复制成功
微信号:CHE-EXPO
添加微信好友,了解更多产品
去微信添加好友吧

电话

177 2972 9055
010-86487300

微信

二维码扫一扫关注我们
TOP